我国涉外海事法律文书将译成英文在网上公开

2002-08-26
浏览量 :1829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法制日报2002年8月25日,人民法院报2002年8月25日,南方都市报2002年8月25日,新华网广州8月24日消息(肖文峰 胡后波)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决定,我国法院涉外海事官司的裁判文书、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都将翻译成英文,放在中国涉外海事商事审判网站(http://www.gzhsfy.gov.cn/) 上供外国人直接查阅。   据了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扩大,外国人希望了解中国司法制度的越来越多,但由于网站内容大都是中文,外国网民很难了解中国的司法情况。   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为了给外国网民提供方便,今后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所有涉外海事审判材料,包括过去只在内部传阅的材料、司法解释讨论稿等也将译成英文,直接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公开。   据悉,这个网站英文界面目前仅限于涉外海事审判,今后将扩大到涉外商事,然后视情况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司法文书。在具体操作上,对经济困难的西部地区,最高人民法院正积极与有关翻译机构联系,帮助他们进行裁判文书的翻译工作。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