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天连发4起重大经济罪案 农行宁夏分行被一票否决

200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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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2003年1月8日讯(记者周崇华特约记者鲍焕军)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区分行系统在35天内接连发生4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近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2002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区分行系统先后发生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东花园分理处综合柜员徐斌贪污公款172万元携款潜逃案、青铜峡市支行瞿靖营业所柜员成军贪污公款32.98万元携款潜逃案、银川市新城支行营业部出纳员牛双虎贪污公款16.517万元案、石嘴山市分行营业部17万元票据诈骗案,涉案金额达二百余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2002年12月27日,根据中央五部委和自治区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和领导责任查究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综治委主任暨自治区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五部委(厅)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区分行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农行宁夏区分行从被否决之日起,在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资格;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对4个发案单位分别由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综治委对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同时,责成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人民银行银川监管办和农行宁夏区分行对4个发案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领导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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