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20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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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3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继2000年11月广东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后召开的有关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同时也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法院工作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议题是:分析广东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指导各中级法院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各中级法院的续职资格培训工作,部署全省法院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目的是动员全省法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尽快实现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学历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的法官培训为主向系统化、规范化的法官培训为主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职业化、精英化培训为主转变。   在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法官学院院长吕伯涛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广东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陶凯元同志作了题为“抓住机遇 开拓进取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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