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评定的“全省文明立案窗口”名单,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名列其中。 2001年,广州海事法院在院长金正佳带领下积极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大立案”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立案庭除了负责传统的信访接待、立案外,还具体承办保全等非诉讼案件,以及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排期开庭和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担负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大部分事务性工作,成为法院主要的对外窗口。 在院领导的指示下,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坚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建设文明窗口作为不懈努力追求的目标,以多种形式开展文明高效的便民利民活动。他们制定了《立案庭文明服务公约》等专门的服务工作规程和制度,发送《立案须知》、《当事人须知》、《诉讼须知》、《诉讼费缴费须知》、《举证须知》、《举证提要》、《诉讼文书格式》等资料指导当事人提前做好诉讼前的准备工作,还在法院大厅里还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公开办事程序,发布相关信息。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全体同志的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一致好评,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多年来,从未收到有关立案庭工作的投诉;去年,法院发函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收回的反馈信息统计,对立案工作表示满意的达87%,基本满意的达13%,没有不满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