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高院民四庭为积极配合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的正式开通,成立了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山东工作室,专门负责该网站中山东网页的工作。 最高法院在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决定建立统一的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并向全国法院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的通知》。山东高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就上网问题立即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在院网络管理部门的支持下,院里为民四庭配备了上网专用设备,包括计算机、扫描仪等。民四庭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由5人组成的工作室,专门负责山东网页的编辑工作,5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人员上为山东网页的正式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