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东海沉船”影响正常渔业 日方赔我1.5亿日元

20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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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双方已就“东海沉船”渔业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日方将向中方支付1. 5亿日元,补偿中方渔业损失。   刘建超说,2001年12月22日至2002年9月14日,日方在东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有关海域针对“东海沉船 ”进行的调查、打捞等活动,影响了该海域的正常渔业秩序,给中国渔业利益造成了损失。根据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互换照会的精神,双方经过5轮磋商,于昨日就渔业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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