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一法庭上演血案 败诉方公然砍伤对方当事人

20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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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记者王光泽)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兖州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正在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当法官宣告被告人无罪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有两人举着菜刀和锤子扑到审判区向被告人一通乱砍,被告人顿时血流满面。在威严的法庭,上演了一场血案。   被砍伤的胜诉方叫赵伟,是山东省兖州市电视台的记者。行凶的是刑事自诉人王德章和他的儿子。1998年9月5日,双方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和打斗。王德章用镰刀砍伤了赵伟的头部,赵伟向王德章打了几拳。半年后,二人又在街头相遇发生口角,之后赵伟将王德章告上法庭,王德章也向同一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立案近一年之后,2000年3月17日,兖州市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正式开庭审理赵伟故意伤害王德章一案。2001年1月16日,兖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赵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赵伟不服提起上诉,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今年12月17日,兖州市人民法院进行重审的第二次开庭。当审判长宣告赵伟无罪时,坐在旁听席上的王德章之子王亦臣抽出随身携带的长柄菜刀扑向赵伟,王德章也拿出铁锤冲向赵伟。在场的法官和法警奋力阻拦,仍然没有阻止住父子二人的暴行。赵伟的身上被铁锤砸中,额头被砍出一条七公分的口子,鲜血喷涌。一名法警的手也被砍伤,随后赶来的法警最终制服了王德章父子,并将其移送至兖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王德章父子当日分别被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赵伟被送至兖州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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