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正式启用“头套”的方式押解被告人

20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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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记者李伟雄通讯员孔献之)19日上午,几辆囚车停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前。车门打开后,几名全副武装的法警将囚车里的10名被告人押下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被告人头上都套着一个深色头套,看不到脸部,只露出两只眼睛。这是该院经过试行,正式启用“头套”的方式提押被告人。   据介绍,对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在从看押地押解到法院接受审判的过程中,采取在其头部戴上“头套”的方式,是该院借鉴我国香港地区和其他国家的作法。这种作法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外观形象,也有利于安全、顺利地完成押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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