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2002年12月23日消息 黑龙江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确保一个奋斗目标“司法公正”,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两个关键环节,落实“改变思想观念”、“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进监督制约机制”、“改善执法环境”五项保证措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5年的分年度实施,积累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牢记宗旨服务大局 不久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热烈的锣鼓声吸引了许多过往的人们驻足观望:一块写着“心系龙江,再展国徽风采;胸有天平,力托中国金融”的牌匾交到省法院领导手中———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行长闫尊学和员工以朴素的方式表达着他们的谢意。因为,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一笔被拖欠5年、共计2300万美元的欠款,最终经省法院执行局以拍卖债务人股权的方式得以兑现。 截至今年10月,黑龙江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74.6万多件,结案标的额499.5亿元;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7.8万多件,执行标的额237.48亿元,分别比上五年上升16.9%、103.89%和47.9%、297.1%,为该省开创“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成绩的取得缘于对服务大局的清醒认识。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五年来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和发展服务方针,用法律之剑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保驾护航。他们坚持“依法、规范、积极、慎重”的原则,认真审理破产、联营、租赁、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国企改革中发生的纠纷,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使一批企业经过改制重组获得了新生;认真审理第二轮土地承包、费改税和结构调整等农村改革中发生的纠纷,依法制裁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行为,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促进黑龙江这个农业大省向商品化、现代化转变;他们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和外商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维护交易安全;制止和制裁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先进文化,促进科技创新;讲究执行艺术,盘活呆滞资金,维护信贷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省高院还先后下发了一系列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更新司法理念,明确执法原则,严格执法纪律,为黑龙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给经济和文化的迅猛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黑龙江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犯罪、“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特别是审慎处理好涉及农民、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相邻关系等事关公序良俗的案件,增强内部团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注重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对10359起案件减缓免收诉讼和执行费用,总计金额1.19亿元,让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围绕主题推进改革 “虽然官司没打赢,可是咱落得个明明白白!”输了官司的大庆市林甸县三河乡南岗村农民李学认为手中的判决书“有理有据”。这是一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10月23日制作的改革后的裁判文书。当事人陈述、当庭辩论、法律适用说明、庭审过程和裁定依据明白清晰合情合理。 这份让农民兄弟心悦诚服的裁判文书是黑龙江省法院各项改革的“亮点”之一。 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大力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制度和机制中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各种问题。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针对“暗箱操作”、开庭“走过场”、司法活动公信度不高的问题,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大力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了全部公开;普遍做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基本做到当庭认证;大胆探索改革裁判文书制作方法,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 ———深化审判组织改革。大力推行审判长、独任法官选任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全省法院共选任审判长1033人,强化审判长和独任法官职责;改革案件审批把关制度,除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外,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独任法官依法独立裁判,增强具体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强化立案庭职能,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由立案庭排定开庭时间,跟踪监督审理期限,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进行全程监控,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 ———深化审判监督改革。全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委员会委员入庭听审、信访通报、院长接待日等项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的“隔离带”;坚持每年一度的执法大检查,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查处违法办案和违法违纪人员。 ———深化执行工作改革。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执行局,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大胆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做到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开行使,避免执行权滥用;实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曝光执行、执行听证以及返租、债转股、债权人凭证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四化”进程。在全省法院普遍推行了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各级法院共有1951名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优化了人员配置。 固本强基夯实基础 11月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在二千一百多名光荣的十六大代表中,来自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的女法官顾双彦成了记者们争相采访的对象。她是黑龙江省法官优秀群体的代表。 奉法者强则国强。5年来,黑龙江法院严格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为,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法官学院,一些中院也陆续成立了分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一教育、三整顿”和“审判作风年”活动,特别是“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围绕案件查问题、找原因、追责任、抓查处、搞整改,严肃整顿纪律作风。共查处违法办案责任人和违法违纪干警687人,给予各种党纪、政纪处分222人,调离审判岗位、停止审判权15人,清退12人,纪律作风和队伍形象有了较大改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基层,广泛开展了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纪律作风、加强装备管理、改善庭容庭貌为主要内容的人民法庭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全省409个法庭已全部进入文明单位行列,有286个法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全省法院努力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共有76个法院新建、改建和扩建了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达25.2万平方米;有96%的人民法庭实现了办公用房的产权自有,较5年前增加61个百分点,基本改变了过去审判法庭功能不全、数量不足,人民法庭借房办公的落后状况。同时,他们不断加快办公现代化步伐,逐步实现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审判工作及法院管理中的应用。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省法院共建成计算机局域网82个,有3个中级法院实现了与基层法院计算机联网,为全省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