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对付执行难有新招 首创强制执行审计调查制

20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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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重庆12月19日电(记者秦力文)今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明日起实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强制执行中实施审计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这是全国首家将审计调查制引入强制执行案件的法院。   重庆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尽管法院的执行人员努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为了对付那些钻我国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金融秩序不完善空子的被执行人,重庆市高院决定出台在强制执行中实施审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借用社会审计力量,运用社会审计监督制度和方法,结合法律规定的执行调查措施,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能力的全部资产、负债、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等强制进行审查,发现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据,判定被执行人有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真实状况,为法院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做好事实和法律方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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