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婪千万公款 阳江第一贪被判死缓

20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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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消息 被称为“阳江第一贪”的阳西县城市信用合作社原主任黄华强,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日前被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华强于1995年3月至1999年8月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有关人员贪污公款923.8万元,挪用公款565万元,收受贿赂70万元。该案成为阳江市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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