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法系统开展“星级创优”活动

20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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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南昌12月16日电(记者李青通讯员黄辉)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江西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江西省决定从明年起在全省政法系统内全面开展“星级创优”活动。   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西省在全省政法系统的52个单位开展了“星级创优”试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奉新县自开展“星级创优”试点以来,今年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了23.2%,破案率上升了16.2%,全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他们的具体作法是: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塑造政法干警新形象为目的,以争创“五星”为载体,确立责任明晰化、程序规范化、操作模式化、星级评选公开化、奖惩刚性化的工作思路,推出一岗双责、责任联带的工作机制和“月星”看分值、“年星”看“月星”的考评办法。   此次江西省政法系统全面开展的“星级创优”活动,是把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是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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