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方案施行

20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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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2002年12月16日讯(记者莫小松通讯员赵建华)广西柳州市司法局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意见”中对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调整规范方向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柳州市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及《柳州市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规定》,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执行。   此方案制定总的目标要求是:整合柳州市区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团体优势。市区21个街道办事处的142个社区全部由市(区)23个律师事务所分片包干,实现全市209名执业律师定点定岗,保证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以上执业律师长期服务于社区。   服务方式是:由市司法局对市区律师人力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将律师事务所分别指派到各街道办事处;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并设立律师事务所进社区法律服务站,保证社区居民随时都能联系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此方案下发后,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各律师事务所已按方案要求全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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