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最大非法组织卖血案终审 三被告被判有罪

2002-12-16
浏览量 :465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新社2002年12月15日消息 近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法院审结了该省最大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维持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冶恒元、赵世汉、赵建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   据查,自1998年至今年3月,被告人冶恒元未经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委托,先后雇佣被告人赵世汉、赵建全擅自组织乐都县马厂乡、马营乡等地群众到医院卖血,获取非法利益。   至于三名被告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非法组织卖血的人次、规模、获取非法利益的具体数字等细节,检察日报的报道均未提及。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