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摇头丸30万粒 广东佛山一特大制贩毒案开庭

200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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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宗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九日起至十一日一连三天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黄兆华、张钻容夫妇及另外九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接受审理,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OO一年春节前,黄兆华、张钻容夫妇经一个名叫“阿丽”的人(另案处理)游说,筹谋生产摇头丸牟利。去年春节后,黄兆华开始实施计划,购买了一批制毒工具在广州白云区自己的住宅内试制摇头丸。今年春节后,黄、张夫妇俩搬到另一住宅,继续生产摇头丸,两处共生产摇头丸三十万粒,重量共计达六万克。   摇头丸生产后,由涉案人曾宪恩、徐伟德销货和不断地供应材料,再由谭颖筠、利鸣忠、王双容等人,在广州、佛山及南海等地进行贩卖,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运作机制。   此案被侦破后,公安部门在黄兆华等人住处缴获制造摇头丸的原料、设备及成品摇头丸等一大批,仅海洛因、冰毒就有一万多克。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兆华、张钻容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曾宪恩、徐伟德等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黄兆华、曾宪恩、徐伟德、谭颖筠、曾瑞兴等,因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认定为主犯。   此案件于昨日开庭,明天仍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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