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民法老师说过一句话,“法律不光是规定你不能做什么,更重要的是保护你的权益不受侵害,是赋予你权利的。”这句话至今记忆犹新,因为,这是我这个学法律的学生对法律重新认识的开始。我想,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和我以前是一样的,总认为它是对自己的约束,而忽视了法律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享受权利。 “佩拉”轮的船员由于该轮的生活资料供给缺乏,船舶所有人拖欠工资,而把自己的东家告上了法庭,向法院讨公道。青岛海事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并在履行了合法程序之后于近日拍卖了该轮,“佩拉”轮拖欠船员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佩拉”轮船员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其实不光这一个案件,前不久,“东方公主”号滚装船被扣押,也是该轮船员保护自己权利的作为。 船员工作、船东给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这里,我们不是号召船员都要以申请扣船的方式来要回自己的工资。我们要说的是,在复杂的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手段。扣船以及登船采集证据会为以后审理案件铺平道路,而所采集到的有关证据,则可能成为审理案件的关键。 同时,一些案例也告诉我们,申请扣船要依法行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供申请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提供合理的反担保。相反,如果不能按照规定去做,你本拥有的权利就可能丧失。法律这样规定的理由很简单,你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必要的义务。 一句话,要按法律办事,法律保护你合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