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海运协定正式签署

20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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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与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本特森、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德帕拉西奥以及欧盟15国交通部长在布鲁塞尔正式签署中国和欧盟海运协定。   中欧领导人第四次峰会期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谈判签署海运协定。经过双方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该协定在中国加入WTO一周年之际正式签署。   中国和欧盟大多数成员国都是主要的海运国家,拥有较大的船队,在世界航运市场占有很大比例。在中国船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全球国际竞争的同时,各国船公司纷纷进入中国航运市场。目前外国航商在中国航运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已达到70%以上。欧盟成员国几乎所有的主要船公司都已先后进入了中国市场。   中国与欧盟成员国在30年前签订了第一个海运协定。截至目前,中国与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1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海运协定。中欧海运协定签署以后,这些协定仍将继续有效。  链接   中欧海运协定主要调整的是双方在海运领域的行业政策管理,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商业存在以及双方在海运领域的友好合作等内容;与各成员国的双边海运协定规范和调整的主要是诸如规费征收、税收及外汇管理、船舶、船员及其证书管理、海难事故处理和协助等主权行为方面的问题。将来如发生需要由中国政府和某成员国政府协商解决的海运问题,仍应在中国与该成员国之间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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