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通讯员方军记者刘建)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科学的工作方法,确保执行公正和效率,注重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经验。 该院执行人员在工作中注意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合理控制办案节奏。在执行某国有企业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欠债达一千多万元,但当时被执行人还维持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济上已有转机。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没有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采取“先扶后执”的方式。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此后,被执行人逐渐盘活了资产,分阶段偿还了债务。 在执行中,该院执行人员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坚决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除了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外,还尽可能帮助双方当事人恢复原有的和睦关系。在一起拆除违章搭建的执行案件中,虽经多方协调,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并指责申请执行人安装的通风设备给其生活带来不便。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并提出将两起矛盾一并解决的建议。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浦东新区法院逐步摸索出一套“换位思考、对症下药”的执行方法,在工作中注意有针对性地分析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在找出问题的症结后,对症下药,从而为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此外,浦东新区法院执行人员在工作中还注意合理运用执行语言,积极宣传法律,认真阐明道理,让被执行人知道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被执行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做到耐心倾听、仔细审查和审慎答复。讲求执行中讲究语言艺术,因而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树立了法院文明执行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