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房屋动迁款竟伪造法院文书  四名被告人被判刑

20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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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上海11月27日电(通讯员梁宗记者刘建) 为骗取房屋动迁款竟敢伪造法院文书,周丽华、周黎丽两姐妹及周黎丽的丈夫宋跃芳与房屋动迁员董光华今天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   去年10月,上海市民周丽华与周黎丽来到担任动迁员的董光华办公室,询问其母亲住所地相关动迁事宜及在动迁过程中如何能多得到补偿。董表示可以为周丽华办理假离婚,将周及其女儿作为“引进人口”列入其母亲住所地动迁时应安置的人数范围内,从而多得到房屋拆迁安置款。双方约定事成后,周给董1至2万元的好处费。次日,两人将周丽华的户口簿、房卡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给董。数日后,董将伪造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及复印件交给周丽华,骗取到房屋拆迁安置款87000元。   其间周黎丽也就其住所地拆迁事宜再次与董光华密谋,约定由董为周的丈夫宋跃芳的姐姐宋佩英办理假离婚手续,骗取安置款。一周后,周黎丽取得伪造的人民法院调解书,从而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人民币86800元。   此后,骗取了17万元人民币的周氏两姐妹按约定支付董光华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还另送了一部三星牌手机给董,以示感谢。今年年初,当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追查此事后,周氏两姐妹连同宋跃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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