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把涉国企纠纷、群体性纠纷、敏感性事件以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问题作为审判工作重点,在坚持法律原则、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审判的同时,注重审判方法,讲究审判策略,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近年来,民事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点因素,作为承担化解民事纠纷的中坚力量,该院以案前预防、案中调解、案后疏导相结合,努力促使当事人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做到服判息诉。今年6月,永修农民陈某对其所属山林被该县一企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赔偿巨额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陈不服提起上诉,在依法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该院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一次性补偿陈某5万元。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424件,其中调解结案140件,调解率达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