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2002年11月19日消息 (通讯员增明记者十方) 记者昨天获悉,淮安历史上第一起涉黑大案于11月5日一审判决。 据了解,曾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的原淮阴区公安局副局长李扬、原淮阴区公安局副政委江春帆、原淮安市公安局禁毒科科长姚前修、原淮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案件查处科民警刘超、原清河区公安分局健康路派出所所长卜琪、原清河区公安分局经济案件侦察大队高辉、原清河区公安分局长西派出所所长孙国如、原清河分局治安股民警徐子亮、原清浦区公安分局治安股副股长于建军等因涉及这桩大案而被判刑。 记者昨天从淮安市法院了解到,涉及这起涉黑大案的15名被告人,经一审判决后,“黑帮”头子被告人司传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伤害罪,犯组织卖淫罪等9项罪名,法院数罪并罚,最后对司传海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4.5万元,涉案的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此判决,被告人目前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