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法院:让执行不再难

20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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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是个人口逾百万、个私民营企业极为发达的大市。诸暨人素有“耕读传家、喜诉好讼”之风,其独特的人文特点,使诸暨市的各类案件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一直名列前茅,特别是近几年更是直线上升。从1998年至今年8月,4年多共办结各类案件73119件,相当于前25年办结案件的总和,其中执结案件25768件,超过了建院以来至1997年的总和。几年来,该院经过一系列的改革,执行工作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首批“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顺应民心,下定一个决心 朱振安是1997年底到诸暨法院任职的,上任伊始,便有许多当事人来信来访要求执行。他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诸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未执行案件数量多、执行期限过长、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有一件事对他触动很大。有一次他大半天就接待了49人,其中多数要求尽快执行。面对这些当事人强烈的呼声、期盼的目光,他产生了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生效的法律文书长期得不到执行,叫老百姓相信什么?虽难执行的成因复杂,而且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光靠法院难以改变“大气候”,但作为执行主体的人民法院,也不能完全是被动和无能为力的,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知难而进。为此朱振安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执行工作,很快党委一班人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要树立人民法院的威信和维护法制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要解决执行问题。1998年初,该院党委响亮地喊出了“横下一条心,力克执行难”的口号,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执行状况的根本好转。 因地制宜,建立一套机制。为破难治乱,该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工作来抓,并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专门抓,其他院长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全院人员合力抓”的工作机制。一是部署突击执行月活动。为能执结一大批陈年旧案,该院领导经常与执行组一起“跟班作业”,1998年连续五次搞突击,攻克了一大批陈案难案,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分解矛盾。诸暨法院每年执行案件多达6000余件,执行庭人少案多,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必须要分解矛盾,在制度上要求严格审执分离,但在办案理念上要求审执兼顾,在审理时就考虑执行,并加强财产保全措施。民庭和经济庭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了40%和30%(不包括无执行内容的案件),以减轻执行压力,营造了一种“人人都是执行员,时时都想到执行”的氛围。如交通事故审判组一年结案1000余件,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这样,全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占审结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二。三是规范管理。该院专门制定了《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和《执行流程管理规程》,有效克服了随意性和“执行乱”现象。四是上下联动。为有效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该院于2000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较早成立了执行局,执行局长任命为院长助理,以加强领导。五是分权制约。在去年初就把执行权分为实施权和裁判权,分别由不同的组行使,改变了过去执行人员“一案在手,一执到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加强了相互之间的监督。六是超期易人办理。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办结的,实行易人办理,并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要搞好执行工作,首先要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干劲肯吃苦的队伍。为此诸暨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首先大幅度进行组织调整。他们过去对执行工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执行工作是拿判决书要钱,很简单,所以把一些不会办案或业务能力相对较差的人放到执行庭,由于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难以完成任务,导致未执行案件成堆积压。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该院党组下决心把年纪轻、学历高、懂业务的干部调整到执行局,并由一名年轻的本科生任局长。此次调整大大改变了执行局的人员结构,执行人员平均年龄明显下降,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65.5%,尤其是10名中层干部全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使要求与任务相适应,该院还增加人员,现有执行人员36名,占全院编制总数的21.3%。第二,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平时利用学习日组织执行人员学习执行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业务,探讨执行中碰到的难案。第三,加大硬件投入,改善物质装备,配备警车11辆,并配备了摄像机、传真机、电脑及通讯和警械等设备。 创新破难,探索一条路子 诸暨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曾遇到过这样一个难题: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后,却无处关押。因为公安局的治安拘留所很狭小,不能满足需要。而许多当事人躲、避、逃拒不履行,确实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有时千辛万苦找到人,却又无可奈何放掉人,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何不设立一个拘留分所呢?经与市公安局联系协商并报有关部门同意,诸暨法院依法设立了拘留分所,由公安和法院共同管理,专门关押该院司法拘留人员。该院派人常驻拘留所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并通过前来探访的亲属、朋友做思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三分之二被拘留人员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而且在社会上营造了严肃执法的氛围。 在执行中,存在着送达执行通知书难的现象,有些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就采取躲、避、逃等方法,致使立案执行后通知书难以送达,法院为此拖延了办案时间,也浪费了人力、物力。为克服这一弊端,该院从2000年起,采用在送达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同时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做法,告知其在本法律文书生效后应自觉履行,否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直接强制执行。这样不但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而且也事先代发了执行通知,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争取支持,优化一个环境 执行工作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因此要取得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此,他们总是利用各种机会,主动做工作,求得理解与支持。一是及时汇报、通报。了解情况是理解支持的前提。除送信息、简报和人民法院报外,他们还把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和本院的重大行动部署及碰到的困难和阻力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使他们能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二是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为地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在城市拆迁、企业转制、破产、土地延包、高速公路建造等中心工作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中,该院切实加大审执力度,充分运用自身职能为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服务,赢得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三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该院每年召开由公安、检察、土管、房管、物价、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以沟通和解决执行工作遇到的难题。如通过协凋,该院创设了“委托调查取证函”,当事人和代理人凭法院出具的委托调查取证函,可向这些部门自行取证,大大减少了执行人员的工作量。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该院与电视台联办了《案与法》栏目,与报社联办了《法制特刊》,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宣传,营造“自觉履行光荣,拒不履行违法”的氛围,并加大对妨碍执行、抗拒执行者的打击和“执行不是保险,风险须自防范”意识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并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 通过4年多的实践,诸暨法院不但锻炼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而且还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执法环境。目前,该院执行工作每月收结案基本平衡,执行信访明显减少,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逐步减少和杜绝了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搞“运动”的方式,执行工作进入了平稳运行的良性循环。为诸暨发展赢得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了诸暨经济的繁荣和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 在几年来抓执行工作的实践中,诸暨法院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发和经验: 只有观念的更新,才会有工作创新。对一些创新的东西,开始总有那么一些同志不理解,不习惯。但他们没有因此而因循守旧,裹足不前。而是实践中把握两点:一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就严格执行;二是法律无禁止规定就大胆创新。我国现行法律尚不完备,且有许多空白之处,有的条文本身存有瑕疵,要完整、准确、辩证地理解立法原意,必须充分发挥法官理解法律、解释法律的能动作用。拘留所的设立、在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做法等,诸暨法院每前进一步都是在与旧观念、旧习惯的斗争中把工作推向前进的。 只有敢于碰硬,才能执法公正。执行是一个全社会的复杂问题,法院要想攻坚克难,既要讲究策略,又要敢于碰硬。对有普遍性的案件,攻破一件能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如乡镇、局办、规模企业作被执行人的案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心理,认为债务形成是前任的事,认欠不还法院也没办法,任期一满包袱就甩给下一任领导。为解决这个历史难题,诸暨法院一方面将情况汇总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另一方面对个别蔑视法律、公然对抗法院执行的乡镇领导、企业法人依法动了真格。实践证明,法院“软”了,那些法制观念淡薄的领导、厂长、经理倒“硬”了,法院动了真格,他们倒服了。 只有实行制度管理,才能始终做到规范。4年多来,他们不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较为科学、合理、管用的制度,将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都纳入到制度管理中。如每年初的《岗位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使每个执行人员和各庭都有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执行流程管理规程》对执行程序中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执行案件查评标准及办法》和《查评通报制度》强化了对执行案件的监督检查……实践再次证明,实行制度管人管事,是执行工作走上了规范有序的长效运行轨道。 只有党委重视,全社会的支持,才能从根本上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执行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要彻底解决这个难题,光靠法院一家“孤军作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广大群众的直接支持。诸暨法院的院党组在实践中深切体会到,党委始终是法院的坚强靠山,人民群众始终是法院坚实的基石,有了党委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法院的执行路子必将越来越宽,执法环境必将越来越好。规定就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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