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着力创建“学习型”法院

20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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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南市法院通过开展“学习型”法院活动,形成了“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良好环境,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 该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中,一是办好“一刊一会一征文”(一刊即《法官论坛》,一会即理论研讨会,一征文即理论征文活动)。二是建设学习型组织,奠定学习型法院的基础。该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成立了法律适用研究小组,各庭室成立了学习小组。通过专题研讨、案例讲评和裁判文书评析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研讨,互相学习,互相启发,集思广益,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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