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一民事案件当事人的随从人员黄某在进入四川省成都中院审判法庭进行安检时,有意拿走他人遗忘的资料袋。当值勤法警叫他归还时,黄某竟跑入审判大厅后一厕所内,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偷看。十几分钟后,黄被法警找到交出资料袋,并承认看了有关材料。成都中院当天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黄的这一行为阻碍了司法人员执行职务,妨碍了案件正常诉讼活动的进行,遂依法作出对黄某罚款500元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