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执行中的风险有可预见性,现将执行中的风险告知各方当事人。
1、执行申请已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
2、生效法律文书的处理内容只是确认之诉,没有确定义务人和义务人应履行义务的时间;
3、申请执行的内容是附有前置条件、时间的,申请执行时该条件、时间未成就;
4、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主要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