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当事人所急,深圳法庭顺利扣押“沙迦”轮 申请人深圳市立鑫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为追讨103000美元的清舱与污油水接收费、油泥处理费等费用,向我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停泊于深圳蛇口友联船厂的“沙迦”(ALQADISIA)轮。 7月12日上午临近下班,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担保函等申请材料后,急当事人所急,由合议庭成员立即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合议后对其申请予以准许,并报请院领导批准。下午,深圳法庭翟新、孙校栓、施文婷、谢妙萍驱车赶赴蛇口友联船厂,因事先与深圳海事局、南山海事局及该轮的代理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在上述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一行人顺利登船实施扣押。 “沙迦”(ALQADISIA)轮该轮为一艘总吨位为59164的香港籍油轮,该轮船长是印度人,起初船长以看不懂中文文书为由拒绝签收文书,孙校栓用英语向其告知了扣船命令的内容,才打消了船长的疑虑,签收了扣船文书,并配合完成扣船手续。当同志们完成扣船任务回到法庭时已是晚上八点多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