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徐来)你相信吗?地处我国大西北的甘肃省法院系统,1997年以前仅有两名研究生,334名本科生,而经过4年多来的强化教育和培训,目前该省法院系统已有1847人取得法律本科学历,154人取得研究生学历。此外,还有1199人正在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126人攻读在职研究生。 今年7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人民法院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推出的重要举措。近日,记者就与之相关的问题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 有过学者及法官经历的曹建明,对法官职业化建设话题备感兴趣,他以亲身的感触对法官职业化进行了诠释。采访中,曹建明是以“非常喜欢”一词表达了自己对现有职业发自内心的喜爱。曹建明深有体会地说,作为一名职业法官,仅仅有法律专业知识还不够,法学知识是基础,同时还要具备职业技能,即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判断证据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等等,曹建明说,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将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曹建明认为,法官职业化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 曹建明回顾说,近年来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目前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还不理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极少数司法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与法官队伍素质不高有直接的联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职业法官队伍,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曹建明指出,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从制度上彻底摒弃法官职业大众化现象,确保法官队伍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为法官依法履行职务提供物质和身份上的保障,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荣。同时,通过对法官职业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以促进司法公正、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官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 谈到当前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时,曹建明指出,关键是狠抓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作风优良,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法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法院领导干部,既要符合一般领导干部的条件,又要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法院领导干部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工作经历。凡是不符合“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不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员,都不能任命为院长、庭长,不能进入领导班子。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考察和协管力度,认真协助地方党委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好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尤其要选好配强一把手,确保国家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官手中。 关于今后人民法院将加强法律的职业化培训,曹建明强调,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是我们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是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