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化标准体系基本拟定 准入“门槛”将提高

200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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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002年9月4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今天透露,中国法官职业化的标准体系已经基本拟定。这一体系包括法官的职业准入、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保障等。   央视消息称,中国的法官职业化体系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法官法》,并结合审判工作的规律、法官的职业特点等拟定的。包括:法官职业准入标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保障、职业监督七项。   其中法官职业准入标准中,确立了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的原则。即要进一步从法官选任程序、法官候选人的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标准。在提高法官职业意识中,确立了增强法官审判独立意识,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的原则。   标准还明确提出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法官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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