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律诚信为首 浙江出台首部律师执业规范

200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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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2002年9月5日(记者李建平) 为了响应浙江省委提出的建立“信用浙江”的号召,浙江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律师执业规范》。这是该省第一部全面系统的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据了解,截至去年底,该省共有执业律师4393人,律师事务所442家,2001年经济收益达4.6亿元,律师人数和业务收益数额均居全国前列。该省律师协会在参考欧美、香港等地律师执业规范及国内兄弟省市做法后,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制定了《浙江省律师执业规范》。   该“规范”从十个方面对该省律师诚信建设提出了要求,如提出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职业的声誉,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侵占和挪用当事人委托保管的钱物;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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