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广州海事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推动建立海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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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广州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蒋青扬,副局长方竹等一行7人到我院调研交流。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友强,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志雄出席调研活动,双方深入交流座谈。

我院与广州海事局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就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普法联动机制、司法协助机制等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海事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双方将不定期共同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活动,对航运企业及船长、船员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双方在办理水上交通事故、船员纠纷等案件或海事业务时,可以邀请对方专业人员提供专业知识服务,共同参与调解、和解活动,着力形成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效应。


陈友强院长在座谈会上指出,此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战略部署,服务保障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合力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省委政法委“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创建“法院+海事局”纠纷化解衔接机制的具体举措。希望双方把《合作备忘录》的合作内容落地做实,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海事司法和海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具有全国示范引领意义的海事司法执法合作“广东样本”,为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广州海事局参加调研座谈会的还有办公室主任姚恺、督察处处长晏枭翔、监管一处处长黄树兴、监管三处处长管旭东和督察处二级主办易莎。我院邓宇锋、倪学伟、程生祥、韩海滨、陈铭强、吴贵宁参加了相关活动。

我院主动融入省委政法委“1+6+N”工作体系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的部署和省法院的工作要求,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海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四个派出法庭根据院党组部署,以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6月25日,第十四个“世界海员日”,汕头法庭与汕头市总工会、汕头海事局等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合作备忘录》,成立“汕头船员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构建水上和谐劳动关系和涉船员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深圳法庭、珠海法庭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成熟、行业协会发达等特点,采用委托仲裁调解、行业协会调解、港澳海事专家调解等多种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湛江法庭主动融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诉前化解涉船员劳务纠纷和其他海商事纠纷。我院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形成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强大合力,必将推动海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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