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不复存在 新快报2002年8月11日讯(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冯妙坤 实习生 钟起龙)近日,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通报了刚刚结束的全市法院执行改革工作检查情况,广州法院已全面实行执行权分权行使制度,执行法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不复存在,确保了执行的高效和公正。 广州中院副院长黄荣康说,执行权分权行使机制,就是将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由专门的执行法官行使裁决权,即对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当事人不服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等事项进行裁决决定;执行实施权则是由承办该案的执行员行使具体执行和落实裁决。 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表示,尽管广州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非常突出,但是为了科学公正地执行,该院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这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