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召开3月份支部党员大会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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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0日,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召开3月份支部党员大会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徐胜利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李卫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委员徐元平同志列席,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首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3月份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通知。

接下来,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在此次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已开展了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支部书记通过与党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互相交流意见,深入查摆本支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组织生活会上,徐胜利同志首先代表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向全体党员通报了会前准备工作情况,然后对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进行了述职,最后按照“四对照”要求,通报了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接受了全体党员的评议。全体党员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四对照、四看”的要求,联系个人实际,深入剖析了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院领导李卫鹏同志听取了党支部工作总结、查摆问题和个人自我剖析后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准备得很充分,支部在去年党史学习教育中取得较好的成果。希望中心支部要增强阵地意识、工作要稳字当头,要有大局观和国家观。

机关党委委员徐元平同志对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作了点评,认为综合保障中心支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充分;查摆问题有针对性,比较到位。希望综合保障中心支部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在2022年充分发挥好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海事审判工作。

会上,综合保障中心支部还按要求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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