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上午,立案庭和审监庭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邓宇锋同志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思彬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委员倪学伟同志列席,支部全体党员参会。
会前,按照院机关党委对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对《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支部书记与党员就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普遍谈心谈话。会议首先报告党支部2021年工作并通报了问题查摆情况。随后,由刘思彬同志带头,全体党员围绕四“对照”、四“看”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自我剖析,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会议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
倪学伟同志点评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程序到位,查摆问题切合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一针见血,直面问题,希望会后明确措施和责任人,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