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上午,政治部和督察室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晓春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青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委员赵宗文同志列席,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支部委员对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会上,王晓春同志通报了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向党支部报告2021年工作情况,查摆了党支部在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建设、工作作风和关爱党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党支部工作的改进方向。全体党员围绕“四个认真学习”、“四对照、四看”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自我剖析发言,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赵宗文同志进行了点评。他指出,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突出重点且切合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深入,见人见事见思想,整改措施详实全面,希望政治部和督察室作为政治机关中的政治机关,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个人综合能力和素质。
最后董青同志指出,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质量较高。政治部和督察室作为管人管事的部门,去年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董青同志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多思考,从干警实际需要出发,改进工作;二要勤于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都要加强;三要勇于担当,要有奉献精神;四要有集体荣誉感;五要把查摆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