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及广州海事法院实际,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院领导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快速响应,针对防控漏洞,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坚决稳控疫情风险,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省法院等上级机关的最新通知要求,认真领会院领导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以及广州海事法院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院疫情防控工作,并适时调整相关工作机制,先后对《广州海事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了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上报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针对当前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专门的联络员于每天下午15:00前负责统计所属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的疫情情况。重点了解全院干警(含物业、运维等保障人员)是否有发热症状,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是否近期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粤(穗)康码是否出现异常,所在小区是否出现确诊病例等疫情、严重程度等情况。
三是加强落实内部防控举措。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购消毒水、酒精、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用品,用于日常防疫。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形势下发通知,要求法院干警切实做好防护措施,日常必须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不要或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少聚集。明确近期干警原则上不出省等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健康监测,干警出省返穗后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方可到岗。各部门切实减少三人以上的公众聚集性活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对院内公共场所及所有办公用房公共区域(含走道、楼梯、洗手间、会议室等)进行消杀处理,工作日电梯每2小时消毒一次,有效降低了病毒传播隐患。
四是加强规范院区的出入管理秩序。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安保值守以及出入人员登记、检验,严格落实“凡进必检”制度,本院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外来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和检查健康码不得进入办公场所。每日根据省卫计委发布的疫情通告,来自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对前来参加立案、信访和庭审的当事人、旁听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填写《广州海事法院外来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情况登记表》,经检测发热、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劝离法院,并指引其就近就医或检测。
疫情防控,重于泰山。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得到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齐心协力才能确保万无一失。接下来,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省法院和本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服从指挥、严格落实,以实际行动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助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