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1年第四次审判业务学习交流会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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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下午,我院2021年第四次审判业务学习交流会如期在11楼召开,本次学习交流会由海事行政庭承办。刘思彬、王玉飞副院长和院党组成员林晓峰同志参加本次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上,林晓峰同志通报我院上网裁判文书排查整改的情况;徐元平同志就王淑梅庭长关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践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讲话进行介绍;与会人员针对大宗散货计量允差问题、船员劳务合同项下船员的权利保护问题、双方当事人仅请求审理合同效力且无需处理给付纠纷的案件如何收取受理费问题、诉前证据保全的外国复议人的主体与授权身份认定问题、水上摩托艇出租经营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王玉飞副院长对交流会的议题逐一点评,肯定交流会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强调各审判团队要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环节,力求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作。二是要建立交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所讨论问题的处理结果,检验学习交流成效,切实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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