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到我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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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下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研一级的44名硕士研究生在陈戎杰教授的带领下,来我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根据安排,学生们旁听了我院审理的一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中心作为原告,起诉承运人金星轮船公司赔偿货物损失。2019年12月3日,“伊安”轮载运一艘长26米的玻璃钢高速客船,由中国深圳大铲湾港运往马来西亚巴生港。所载货物玻璃钢高速客船于航程中2019年12月6日掉入海里,未打捞,货物全损。原告在对货主进行保险赔付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我院由程生祥、谢辉程、徐春龙法官组成合议庭,围绕原告是否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货损原因、被告作为承运人可否免责或可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原告请求的货损数额是否合理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程序完整流畅,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陈述权、抗辩权、举证质证权等诉讼权利。在完成全部庭审程序后休庭,合议庭将视情况对案件再行调解或依法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我院海事审判中心副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徐元平、研究室主任倪学伟与合议庭法官一道,与学生们进行座谈,就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如海事法院的性质与案件管辖、海事法官的培养、海事司法在海洋强国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FOB价格条件下的交货托运人地位、电放提单的功能与效力等,进行讲解和交流,回答学生们的提问。

陈戎杰教授在座谈会上表示,今天的庭审旁听和专业解答问题的座谈会让学生们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认知,对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感谢广州海事法院长期以来对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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