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随着67万和解款项的支付,海商庭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正式画上圆满的句号,实现案结事了。
2018年,原告到被告船舶上担任轮机长,在工作期间其右腿被电缆击中骨折。
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互不相让。原告称多次前往广州协商,但被告均置之不理,故在本案中不接受调解,要求法院判明谁是谁非。考虑到当事人申请及疫情原因,本案的庭前会议、开庭均通过我院的智慧法院系统进行。因案件事实脉络清楚,合议庭在庭审基础上对全案进行综合研判。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和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向当事人释法答疑。极为对抗的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彼此互不信任,但逐步转向缓和。经过法官助理林晓彬电话沟通,双方终于在赔偿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同意调解,但提出必须在法院的组织下完成调解。考虑到原告家在浙江,且这几天就要登轮出海,承办法官提出借助互联网法庭,趁热打铁,让双方在达成一致的调解笔录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双方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后很快履行了各自义务,一场矛盾看似不可调和的纠纷就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