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庭与广州航标处开展业务座谈交流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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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航标处曹钜旋处长一行4人前来我院与深圳法庭法官进行业务交流,深圳法庭罗春副庭长、林依伊副庭长、申晗法官与郭乐同志参加座谈。

曹处长详细介绍了广州航标处的职能定位、业务范围等。广州航标处为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在广州设立的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能够涉及的范围包括整个南海区域以及湖南、江西、云南等省份的内河水域。该单位在船舶AIS信号接收、储存和数据分析方面具有的特别优势,相较于一般网上付费的AIS服务更加便捷、准确,且存续时间较长。

罗春副庭长介绍了深圳法庭的基本情况及受理案件特点。双方还重点讨论了海事审判使用广州航标处提供的AIS服务功能的途径和方式,并就广州航标处派员参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达成了初步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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