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上午,新年上班第一天,海事庭召开新年收心会。
程生祥庭长首先肯定了全庭在2020年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家要调整状态,淡化年气,及时“收心”,集中精力,以饱满的热情和精神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去。程庭长提出,法官应及时梳理承办的案件,做好结案计划,均衡结案,避免出现长期未结案件;法官助理应协助法官做好案件审判工作,主动学习,积极提升审判能力;书记员应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仔细核对文书,及时归档案卷;希望各审判团队在新的一年通力合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判任务。
全庭人员迅速转入工作状态,对谢辉程法官和徐春龙法官提出的2件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对其中涉及的航次租船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真实意思的认定、定金罚则是否适用、承诺书和解协议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无法评估价值船舶的船舶价值认定等问题,全庭人员各抒己见,经过激烈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
最后,程生祥庭长对即将于三月份召开的海事审判中心业务学习会上海事庭的交流材料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新一年南沙巡回法庭审判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