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1年第一次审判业务交流学习例会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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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院《关于加强审判业务交流学习和强化对青年法官业务指导的几项措施》的安排,我院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审判业务交流学习例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主持,全院审判、执行人员参加。

本次例会的主题是对民法典相关内容的学习。徐元平庭长作为主讲人,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对现行民事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和完善的情况,对废止和修改的与海事审判业务相关的司法解释作了重点说明,结合法不溯及既往、有利溯及适用等规则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进行了全文解读。

王玉飞副院长要求各审判部门充分利用好学习例会这一平台,加强业务学习和信息沟通,统一全院裁判尺度。强调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民法典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强化对条文要义和制度内涵的学习,切实提升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能力,保证我院审判工作在民法典实施后适用法律方面顺利衔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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