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广州海法论坛在我院成功举办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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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指导,广州市司法局支持,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广州分院(粤港澳海法研究院)、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第三届广州海法论坛”即“2020广州·海商法与民法典实施海事司法论坛”,在我院审判楼三楼“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会议大厅召开。根据防疫措施的要求,本次论坛仅接纳来自全国海事法官、律师及各地企业、高校师生100人参加线下论坛,同进举行互联网线上直播。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饶清、广州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敬、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山、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出席论坛并致辞。论坛开幕式由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主持。

叶柳东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举办广州海法论坛,是我们服务保障国家海洋强国、交通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具体举措。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宏伟目标。这一目标就是要以完备的法律体系、公正公开公平审理的海事精品案件、精的法官队伍、完善的审判机制为核心要件,以发达的航运经济、健全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优良的海事法律保障环境、开放的政策导向等因素为重要支撑,逐步提升海事司法在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度、吸引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每年一度“广州海法论坛”就是要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尽绵薄之力。

论坛针对三大主题进行了学术分享和研讨。第一个主题是“海商法与民法典实施的法律问题”,由广州海事法官协会秘书长倪学伟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向明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广州航海学院副教授张敏、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显伟、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分别就“《民法典》对《海商法》修改和实施的影响”“《民法典》合同编在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适用研究”“《民法典》实施后反思《海商法》的特殊性及融合”“《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商法》的修改”“《民法典》实施对海事仲裁的影响”发表精彩演讲。

会议第二个主题是“海商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由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骏主持。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光玉、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徐春龙、周田甜围绕“对《海商法修改送审稿》有关问题的意见”“论海事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以330份海事证据保全裁定为样本”“实现海事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程序问题研究--以民诉法和海诉法的程序共建为路径”等三项具体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及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晖主持第三个主题“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及闭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运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鸣、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伟圣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类推适用的思考”“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探讨。论坛在广州市港务局副局长袁越致辞中圆满落下帷幕。

“2020广州海法论坛”的成功举办,传承和延续了前两届海法论坛的求是和创新精神。本次论坛以《民法典》实施对海事司法的影响、二者之间的融合辅承作为切入点,探讨了当前海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前沿问题,丰富了海事司法实体和程序法律制度的研究,积极探索了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途径与方式。

“风满帆高好行舟,道远任重马正快”。主办方表示,经过三年持续努力,已初步将“广州海法论坛”办成华南地区规格最高、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海法研讨学术盛会。为全面贯彻和推进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未来将以更高起点把广州打造为创新型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进一步推进广东涉外海事海商法律司法体系建设,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大湾区的各项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据悉,通过互联网现场直播和点播回看,截至发稿时为止,已有4.22人次点击观看了论坛实况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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