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4日,珠海法庭利用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海区人民法院开庭的间隙,到中山港口海事处、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港口船东协会进行座谈交流,珠海市港口协会应邀参加中山港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港口船东协会的座谈交流。
在座谈交流过程中,各方紧紧围绕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精神、珠中江三地港航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发展、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机关如何加强互动、港航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港航企业对海事司法的新需求、如何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座谈交流,各方希望今后能够继续保持联系,并期待进一步的交流合作,强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机关互动,共同服务港航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珠江西岸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