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院深圳法庭与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框架合作协议,服务深圳航运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2020年10月22日下午,我院深圳法庭谭学文法官赴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开展一场民法典宣讲和货代行业风险提示授课活动。
谭学文法官围绕“民法典委托合同章的内容及其对货运代理行业的影响”这一主题,介绍了民法典编撰的概况以及民法典委托合同章的条文变化情况,对民法典对合同 法相关条文的修改作了解读,并围绕委托合同中的报酬与费用、隐名代理、间接代理、任意解除权及赔偿范围等几个重点问题,结合多个司法实践案例进行了分析, 对民法典施行后货代企业在举证责任、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可能变化进行了风险提示。针对货代业务创新中忽视法律风险防控、货代企业申报不实或瞒报导致货物被海 关查扣的损失赔偿、货代扣单、扣货与留置权行使、货代货物收据与承托意思表示的判断等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从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角度,建议货代企业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慎选交易对象;加强风险管理,注意留存证据尤其是电子数据;依法诚信履约,及时减少损失;加强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及应对;发挥行业协会 作用,提升集体缔约能力与话语权。参加宣讲的货代企业从业人士表示,此次授课很有必要,从业者可以迅速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最新法律规定,在交易中诚信履 约,积极应对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提升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认为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很成功,内容很丰富,列举的案例也很精彩,对规范货代行业治理、建立信用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会员单位代表、货代企业员工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下一步,深圳法庭将严格落实院党组要求,在积极推进清案工作的同时,发挥能动作用,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民法典宣讲等工作,服务深圳特区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城市建设,努力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良好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