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多元解纷新平台,创建多元解纷新机制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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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深圳法庭与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经过前期沟通交流,总结和巩固双方长期以来的合作成果,就促进货代企业高效解决因疫情产生的纠纷等,达成了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共识。2020年9月23日上午,双方在深圳共同举行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交流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同志,深圳法庭副庭长罗春同志等,以及协会常务副会长毛文骏、秘书长林艳璐同志和主要理事单位代表出席签约仪式并参加座谈。

签约仪式上,王玉飞副院长指出,双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搭建多元解纷合作平台,是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以及我院党组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意义重大。在深圳市范围内,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是首家与深圳法庭签署合作协议的行业协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有利于促进货代企业复工复产。协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行业优势的桥梁作用,向我院推荐人民调解员,对会员企业之间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再由法院依法审查后进行司法确认,达到快速解决纠纷、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效果。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是双方长期以来沟通协作的一个回顾和总结。深圳法庭与协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框架协议内容,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他还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开庭为例,介绍了我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取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

毛文骏常务副会长对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创建多元解纷机制符合深圳货代企业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他表示,深圳市的货代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遭受严重冲击,再加之经济不景气,企业陷于纠纷之中难以脱身,不利于复工复产。深圳法庭与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正当其时,将有力推动企业解决纠纷,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罗春副庭长介绍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法院陆续发布的三个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着重介绍了其中涉及货代纠纷的规定,还介绍了省法院关于审理新冠肺炎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意见和我院的具体做法。对于企业所关心的典型案例,可以通过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免费获取我院每年发布的中英葡三语白皮书。座谈中,与会代表们对货代企业代垫费用、目的港无人收货时货代企业的责任与风险、托运人瞒报危险品时货代企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双方均表示接下来要充分利用好框架合作协议搭建的新平台,共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向前发展,推动深圳市货代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深圳“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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