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庭与珠海市港口协会联合举办公益性法律讲座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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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指示,珠海法庭与珠海市港口协会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联合举办第一期公益性法律讲座。本次讲座以“民法典宣传”为主题,共有100多人参加本次公益讲座,均为珠海市各港航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  

公益讲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珠海法庭的闫慧法官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港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为题,结合司法实践以及港航企业可能遇到的问题,围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亮点、合同订立、权利义务终止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提醒企业注意法律风险防控。第二部分由珠海市港口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星奎律师以《港航企业涉新冠肺炎疫情和台风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为题,结合案例就港口经营人、承运人对台风导致的码头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下港口企业对货物留置权的风险、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等进行讲解。参会人员热情踊跃参与了公益讲座的自由提问环节,两名主讲人分别就诉讼与仲裁的选择、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适用等问题答疑。

讲座结束后,港航企业人员纷纷对本次公益讲座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多举办类似的公益讲座。珠海市港口协会蔡德林常务副会长也对我庭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进一步加强法庭、港协与港航企业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本地港口企业和港口经济。我们认为,向港航企业宣传民法典,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和行业动态是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化解纠纷的前提条件,也是我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驾护航具体举措。珠海法庭将通过加强与港口协会的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辐射优势和桥梁作用,为本地企业提供法律宣讲、咨询等服务,同时,法庭将借助协会获取专业知识的支持,并通过协会开展调解工作,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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