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 “警务安全教育月”活动安排,8月24日下午,法警支队深入开展了“警务安全教育月”活动。
会议由法警支队负责人杨良生同志主持。按照支队“警务安全教育月”活动安排,会议组织学习了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重点是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关于部分法院成功处置警务安全突发事件的通报》《关于河北唐山高新区法院发生一起收押罪犯自伤、病亡事件的情况通报》、《关于云南省法院发生两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杀、伤人事件情况的通报》及省院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等内容。
会议针对疫情防控、安全检查、警力配备、警务秩序、装备配置、六专四室建设、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查摆,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清楚、措施到位、限期整改、责任到人。
通过“警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支队法警执法能力素质,规范了警务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警务安全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