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及后疫情期间海事行政机关对海事司法需求,更好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8月4日,由叶柳东院长率海事审判中心副主任徐元平、海事庭庭长程生祥、行政庭负责人张科雄、海商庭副庭长常维平、海事庭副庭长徐春龙、法官助理欧阳迪,前往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开展调研活动。
当日上午,叶院长一行前往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走访。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徐放政、政委秦磊等热情接待了叶院长一行并就本次调研进行座谈。
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在座谈中针对我院的调研问题反馈了书面调研材料。在会上,重点介绍了新设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统一领导全省海洋综合执法,集中行使海洋监督、海岛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等执法职责。双方就疫情期间冻品走私问题、三无船舶整治问题、违法用海、非法采砂、海洋倾废等问题在执法、司法两个维度进行深入探讨。通过本次交流,明晰了当前海洋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双方达成共识,要加强沟通合作,切实解决海洋执法难题,为后疫情时期广东海洋强省建设营造法治安定环境。
当日下午,叶院长一行前往广东海事局开展调研工作。广东海事局副局长杨文、法规处方竹处长等热情接待了叶院长一行并就本次调研进行座谈。
广东海事局在座谈会上向我院介绍疫情期间港澳船运管理、船员防疫管理、境外人员防疫管理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特别采取电子备案、电子认证等方式实现对船员非接触式的监管。重点对海事调查结论可诉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交换意见,海事法院法官就该问题提供了指导性建议。此外,还就跨航区航行、船员在船核实、船舶扣押等问题交换意见。在会上,叶院长表示双方作为业务联系紧密单位,应持续交流,便于及时反馈行政管理中的问题、解答司法过程中的疑惑、衔接执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就海事调查结论可诉性问题,双方应重视起来,在当前情况下,建议海事部门在程序和实体上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