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向我院颁发了珠海法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这标志着我院珠海法庭项目获得了重大进展,并正式取得了土地管理和用地规划的法定凭据。
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是财政投资项目立项的众多前置程序之一。为了推动珠海法庭选址新建工作,叶柳东院长和分管院领导李卫鹏多次率办公室同志前往珠海沟通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办公室狠抓落实,珠海法庭也给予了大力配合。在申办用地手续期间,珠海法庭多次在当地协助提交有关资料,及时反馈信息,减少了办公室的往返奔波,提高了效率,使得用地在短时间内通过审批。
下一步,办公室将继续跟进,做好其他前期工作,同时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法庭尽早立项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