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海商庭隔空调解一宗涉外、涉台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案件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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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真没想到,疫情期间你们还帮我们去调取证据,把这个两年多的纠纷给化解了”,2020年3月9日上午,电话另一端传来的是台湾地区船东和英国保险公司委托的在上海的代理人表示的感谢。原来,在疫情防控期间,海商庭审判团队经历多轮电话沟通,成功调解一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该案是一起受2017年“天鸽”台风和2018年“山竹”台风的影响导致船舶在桂山锚地附近搁浅、沉没并由此引发的清污、防污、应急处置的纠纷。该案五方当事人来自包括英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地,争议金额高达3100万元。 

一月中旬该案经过开庭后,各方争议依旧较大,尤其是船东和保险公司对应急索赔费用的构成有异议,如迟迟不开庭的话会给当事人增加各种经济负担。为了不让疫情阻碍执法办案的步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年后上班伊始,法官就主动和各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推进案件的审理,经过几轮电话沟通下来,各方的差异在逐步缩小。在收到船东和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邮件发来的调查取证申请后,合议庭成员立即合议。在合议准许调查取证申请后,法官助理第一时间就拟调查的事项、调查取证函等通过传真提前发给海事部门。为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和走动,在海事部门根据调查取证函整理好证据后,合议庭当即安排舒坚和郑威前往海事部门取回调取的证据,并于当日邮寄给各方的代理人。合议庭结合开庭及调取的证据,继续向各方进行电话调解,最终各方就应急索赔费用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结案。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吃劲的时候,海商庭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案件审判工作,力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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